2014-03-13 19:32 来源:新华网 点击:0
新华网西藏频道2012年12月28日(记者黎华玲)28日,2012年度西藏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暨寺庙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在拉萨召开。会上,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强调,西藏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推动社会持续和谐和稳定。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表彰会上讲话。新华社记者 觉果 摄
开展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和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是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中央精神、结合西藏实际,着眼于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维护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
2011年,西藏出台了《关于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的意见》,意见提出,将每年在全区开展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每一年评选一次自治区级和谐模范寺庙和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地(市)、县(市、区)每半年评选一次,并对获奖寺庙和僧尼进行表彰和奖励。今年4月,西藏对全区和谐模范寺庙和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进行首次表彰。
2012年度西藏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暨寺庙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现场。新华社记者 觉果 摄
陈全国表示,创建评选和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是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深入研究把握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的特点规律,把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延伸拓展,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理念引入寺庙僧尼教育管理服务领域,把寺庙作为基本的社会细胞和社会组织,把寺庙僧尼作为公民和朋友、作为团结和关爱的对象,引导广大僧尼积极参加和谐模范寺庙和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以宗喀巴大师、十世班禅、帕巴拉副主席等历代高僧大德为典范,以藏传佛教优良教义和宗教文化为教材,组织广大僧尼自觉参加法制宣传主题教育,争做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爱国爱教先进人士。
“一年多来的实践充分证明,这一做法,抓住了寺庙管理的关键,把党的宗教政策理论与广大僧尼的心理追求、愿望要求、切身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受到了广大僧尼的普遍拥护和欢迎。”陈全国在会上说。
受表彰的僧尼。新华社记者 觉果 摄
一年多以来,西藏共筹措安排资金14.5亿元,解决创建评选和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经费和寺庙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另外,以西藏佛学院院长珠康·土登克珠为主的宗教界爱国人士宣讲团,到西藏各寺庙巡回宣讲,从思想深处感化僧尼、教育僧尼。截至目前,西藏全区已评选表彰和谐模范寺庙2062座(次)、爱国守法先进僧尼83598人(次);各级各部门组织法制宣传巡回宣讲4000余场次、参加僧尼64万余人次。
桑顶寺为西藏香巴噶举派少数寺院之一,是西藏唯一的第十二世女活佛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的驻锡地,由于该寺处在陡峭的山顶,长期以来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如今该寺所有困难全部得到解决,全体僧人非常感激,决心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政府的关怀。昌都地区强巴林寺、那曲地区桑达寺僧人们说,“西藏自治区将寺庙纳入社会公共服务管理范围,让南宫28僧尼也享有其他公民的同等待遇,使南宫28找到了最终的归宿”。日喀则地区扎什伦布寺僧人们说,“现在不仅可以享受医保补贴、按月领取养老金,还有医生上门为南宫28免费体检,南宫28打心眼里感谢党和政府,永远也不会忘记共产党的恩情。”
陈全国在大会上一再表示,“这一切都充分说明,创建评选和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这一做法是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推动我区社会持续和谐稳定的好路子、好办法。”
在会上,陈全国要求西藏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把爱国守法、遵守《宪法》、《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管理办法》作为创建评选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的重要依据,贯穿法制宣传主题教育的全过程。另外,各寺管会和广大驻寺干部,要以开展创建评选和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搞好僧尼的教育引导、组织开展好针对不同教派寺庙、不同文化水平僧尼的创建评选和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以及搞好僧尼的服务保障,在明年底前实现所有寺庙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广播电视的目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