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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税局加强督查工作有成效

2014-03-14 10:15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近年来,自治区国税局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采取各种措施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近日,该局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评为2007年西藏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集体,并受到表彰。

    据了解,自治区国税局在加强督查工作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督查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及自治区党委有关督查工作要求,该局制定了《西藏税务机关督促检查工作规程》(试行),对督查范围、督查原则、督查方法、办文要求、日期、结果等做了明确要求,使督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并严格按制度办事。

    二是做好日常督查与定期重点督查工作。该局对每日的收文,做到一日一督查,对需要办理的则督促承办单位尽量当天办理。该局对每一份需要办理、反馈情况的文件拟定限办日期,并在每天下班前督促相关部门反馈办理情况,保证当天的事项当天办结,并要求具体经办人在文件上注明办理情况和日期,做到文责自负,以备今后查阅。

    对于当天办理不了的,则做好定期跟踪督查,要求承办单位说明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完成时间,根据其拟定完成时间进行最终督查。对局内工作任务则在做好日常督查的同时确定督查重点,并进行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对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做到事前有部署、事中有落实、事后有反馈。此举进一步增强了承办单位及具体经办人的责任感,使办事、办文的准确率和及时性有了明显提高,也保证了每一份需要处理的文件、每一个需要办理的事项都有落实、有反馈。

    三是丰富督查方式方法。该局为了做好督查工作,做到口头督查与文件督查相结合。对日常工作,通常运用口头、电话等方式进行督查;对领导有批示、指示及重点、难点、热点工作,则通过发放督查通知单的方式加以督查。如领导有重要批示的,立项后制作督查通知单,根据要求确定主办及协办单位,并对办理时限提出要求,此举引起了各部门的高度重视,效果显著。 

    四是做好督查汇报及通报工作。为了使领导了解有关工作进展及办理情况,该局对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下达的有关工作任务做到及时布置、及时督查、及时汇报;对局内的工作,则是不定期地对有关工作进展和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对有时间限制的工作,在工作完成时间要求日过后,对完成情况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各地(市)国税局、区局各单位办文、办事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

    (责任编辑 董秀丽)

新闻来源:

《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200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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