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9 09:54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2013年8月1日零点整,伴随着“嗡嗡嗡”打印机的运转声,我区“营改增”试点工作——零点行动正式启动,成功开出自治区第一张“营改增”纳税人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一张现代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标志着我区“营改增”相关业务功能准时与全国同步开启,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今年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的重头戏,有利于促进企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截至目前,自治区应纳入“营改增”范围的纳税人有2679户,其中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有97户。我区多数企业税负近期下降,从长远看,均享受改革红利。
日喀则—— 一户不漏一户不错
自“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日喀则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先后两次对地区试点纳税人逐一进行清理、甄别、确认工作,确保一户不漏、一户不错。在认真核实“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的同时,对2012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达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不满500万元提出申请可以认定的试点纳税人逐户进行核实确认工作,并将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3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进行认定工作。
西藏日喀则地区建筑勘察设计院和西藏日喀则地区安康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均为2012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纳税人。中国民用航空日喀则站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不满500万元提出申请认定的试点纳税人。日喀则国税局于7月中旬完成了3户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防伪税控企业资格认定以及防伪税控设备的发行工作,并于7月底,督促企业领购有关发票。
据统计,截至9月10日,日喀则地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353户。
山南——及时测算税负变动
今年6月,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国税局下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后,山南地区国税局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营改增”工作专题会议,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当前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制订工作计划,并把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测算纳税人税负变动情况。
经过科学测算,全地区除2家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税负将增加0.44%外,其余纳税人平均税负减少0.71%。7月23日前完成对173户“营改增”纳税人的税种鉴定和3户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7月31日前完成各征收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和货运专用发票代开设备的购置及税控系统的发行工作,同时完成一般纳税人自开票所需开票系统安装调试及企业端升级、发票领购发售等工作。
8月1日“营改增”试点政策正式推行后,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实现各项税收管理系统运转正常,顺利完成首张货物运输专用发票代开和第一笔“营改增”税款申报入库工作,实现各项系统正常运行。从8月1日起对“营改增”范围的纳税人,认真落实《营改增试点办法》及有关文件,起到了税收政策转型的积极效应。
阿里——深入调研明确目标
自“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阿里地区国税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目标任务,把“营改增”试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落实,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截至9月1日,阿里地区共有52户纳税人纳入本次“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交通运输业6户,部分现代服务业46户。部分现代服务业的46户中4户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为顺利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阿里地区国税局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营改增”前期调研,认真分析阿里地区所有营业税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确定纳入本次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名单、做好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工作。对确定的名单进行多次核查,核查无误后再进行税种鉴定、发票核定、税控设备的领购与发行、申报表的领取、发票发售、系统测试等工作。每一项工作都做到细致准确。
在前期扎实工作的基础上,8月1日,阿里地区试点工作成功启动,并且成功开具“营改增”增值税专用发票。9月1日,阿里地区加班加点成功办理阿里托运部、万丰经济信息托运部、捷达托运部等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并成功开具完税证明,这标志着阿里地区“营改增”新旧税制转换工作初战告捷。(记者 王菲 刘风华 实习生 次仁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