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2:25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昌都地区成立了“质量兴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质量兴地”活动实施意见,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从2011年4月至9月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地区“质量兴地”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地区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相继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了有关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在总体目标的框架内提出了分年度实施的阶段性目标,尽可能地量化了具体工作目标和责任措施,下达目标考核任务书,出台配套政策,召开动员大会,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了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及社会各方面。
目前活动已进入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阶段。从2011年10月至2013年7月,各部门将按要求以多种形式开展专项质量振兴活动。一是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开展打假治劣活动;二是实施好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通过名牌企业的带动,不断完善全地区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体系;不断完善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质量监管和服务的技术和能力;三是不断加强计量技术基础工作,确保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率位于自治区前例;四是不断加强市场准入和认可工作,不断吸收和创新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
到2013年底,力争地区及所辖各县达到自治区“质量兴地”验收标准。
(地委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