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3:51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近日,洛隆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对201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绩突出的10个模范集体和15个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兑现奖励资金11万元。
会议要求,全县各族人民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要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洛隆实际的发展路子,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要坚定不移地反对分裂、维护稳定,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基础;要坚定不移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群众基础;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政治基础。
会议强调,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各族人民群众都要以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认真开展民族团结各项工作,不断巩固深化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县委、人大、政府在家县级领导干部,各乡镇负责人,县(中、区)直各单位干部职工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洛隆县委宣传部、地委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