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3:58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近年来,芒康县始终高度重视家电家具及汽车下乡工作,县财政局和县商务局始终将家电家具和汽车下乡工作作为日常重点工作来抓,截止去年底,芒康县共完成汽车下乡兑现10%补贴资金12.708万元,零售额达127.08万元,补贴汽车下乡28辆,家电家具下乡兑现20%补贴资金23.05万元,零售额达116.361万元,补贴家电家具下乡共计780台。
经过各乡(镇)和营销点的大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农牧区家电家具、汽车摩托车使用率,改善了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减轻了农牧民负担,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也激活了芒康县商品流通业的发展,为建设小康芒康起到了促进作用。
(芒康县委宣传部、地委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