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7 10:10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建立“1”套体系 立足“2”个注重 狠抓“2”个结合
江达推行“122”考核机制规范基层组织建设
本报江达电(通讯员罗剑 王艺融)为进一步理顺发展思路,规范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基层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江达县委组织部创新推行“122”考核机制,注重统筹兼顾,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督导督查,引导基层组织健康和谐发展。
建立“1”套体系,层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建立体系,基层考核有章可循。一是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按《中共江达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和理顺乡(镇)相关管理职责的通知》文件精神,确认乡(镇)党委、政府作为乡(镇)所在站、所、小学、驻村工作队、寺庙管委会、村(居)“两委”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书记作为管理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和理顺了乡(镇)相关管理职责。二是出台配套管理制度。在县委、县府的部署安排下,县委组织部结合江达实际起草了《江达县乡(镇)干部管理办法》《江达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两委”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达县村(居)干部管理办法》等6个文件,规范制度100余条,让基层组织建设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三是强化督查管理力度。县委组织部联合县纪检委、县人社局、县老干局等部门制定《江达县基层督导督查实施方案》,成立基层督导督查工作组,对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社会保障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形成了实现了上级政策有部署,工作落实有检查的良好氛围。
立足“2”个注重,坚持原则丰富评价内涵
立足实际,注重原则。一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考核体系设置基层党建、治安维稳、党风廉政和社会保障等指标,体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又突出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指标设置,分层分类、重点考评,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坚持科学合理、动态监控的原则。坚持考核内容、考核指标的相对统一和适时调整,将县委、政府临时性、创新性重点工作纳入考核。三是坚持严明奖惩、重在引导的原则。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奖罚分明,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促进、激励和导向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各级各部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坚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的原则。根据工作实际、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适时对考核的重点内容、指标设置、方法程序等进行相应的优化调整,不断完善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探索创新考核方法。
多措并举,注重方法。一是注重领导评价。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成员根据乡(镇)日常工作、调查研究、协调调度、监督检查所掌握的情况,对乡(镇)工作作出评价。二是注重民主测评。组织乡(镇)负责人和部分离退休老干部对其工作实绩进行民主评议;各乡(镇)负责人根据工作推进、协调联系等情况进行互评;由县发改、县农牧、县林业、县水利等监控部门分线负责、联合考评。三是注重第三方评价。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对干部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四是注重部门考评。由纪检、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参与年终综合考核,在汇总年终等次排名时予以采纳。
狠抓“2”个结合,细化考核发挥奖惩作用
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一是抓定期考核。按照《实施方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基层党组织进行督导督查。二是抓日常考核。按照年度考核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和考核指标体系确定日常督导督查任务指标,县委组织部采取不定期、不通知的形式对基层日常任务指标计分制完成情况进行考评。三是抓量化考核。日常考核中建立党建信息考核、工作例会考核系统,将基层每月上报工作信息、简报纳入党建信息考核系统,将基层例会召开情况纳入工作例会考核系统。截止目前,各乡(镇)上报党建信息或简报460余期,其中有11期被县委组织部转发。
表彰激励与处罚惩戒相结合。一是表彰奖励。根据考核结果排名,对达到表彰奖励标准的被考核基层党组织采取通报表扬,将基层党建工作表现优秀个人年度列入提拔任用或重用的后备干部。二是处罚惩诫。根据考核结果排名,对达到处罚惩诫标准的被考核基层党组织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惩诫,对基层党建工作表现较差的个人通过与所在党组织沟通建议对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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