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青县对菜市场个体商户缺斤少两问题和冷冻肉进行执法检查
2016-07-25 17:23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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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丁青县委、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近日,丁青县食药监局、工商局、公安局、商务局、兽防站等相关部门联合对菜市场个体商户缺斤少两问题和冷冻肉进行执法检查。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有问题的称进行了扣留,按照相关规定做了相应的处罚,同时执法人员检查了冷库经营户,重点检查了冷冻肉食品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超过保质期;查验预包装肉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查验冷冻肉类产品是否存在掺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详细检查了肉类进货台账。检查经营冷冻肉6户中,执法人员未发现问题冷冻肉品。
此后,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富隆购物广场超市进行了检查,发现位于丁青县岗平商贸公司一楼王卫兵所经营的富隆购物广场超市中有金龙鱼、调料等36个食品品种已经超过保质期,但仍然放置于其经营场所的货架上,该超市未执行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及购进使用台账,未做食品近效期相关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当即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先行登记,采取了查封扣押的行政措施,并把相关情况第一时间汇报分管副县长。经分管副县长和相关执法部门商讨研究同意后,对丁青县富隆购物广场超市以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为由,对该超市涉嫌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经县食药监执法人员查证和分管领导同意,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五)项规定,对富隆购物广场超市给予没收过期食品、责令停业整改、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通过此次的查处,县食药监局将继续用“四个最严”保障全县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