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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青县委坚持“九个强化” 抓牢扛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016-08-16 15:24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点击:0

    今年以来,丁青县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出发,转变过去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交付纪委主抓的观念,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不断厘清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和责任分工,明确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措施,主动扛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有效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强化领导增意识。县委每年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变动实际,及时调整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充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及时纳入全县中心工作中通盘研究部署,建立领导抓、抓领导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中共丁青县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计划》、《丁青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规划实施办法》,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定期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贯彻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坚持教育与监督并重,带好队伍、管好班子,管住干部,强化从班子成员入手,加强思想认识,增强廉洁意识,层层传导责任,促进全县反腐倡廉有效落实。
    强化责任重落实。不断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围绕各乡镇、县直部门的具体职责,细化目标任务,量化考核权重,落实责任分解,以无缝隙、无空白,在年初县委扩大会议上,由县委书记代表县委与各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主体责任,使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形成“模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到位”的责任网络。
    强化“三转”聚主业。巩固“三转”成果,推动县纪委监察机关将主要精力集中到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主业上来,强化纪律审查和监督执纪责任,县委大力支持县纪委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坚决把不该参与的议事协调事宜交还主责部门,切实聚集主业,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突出对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90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集中清理调整,调整后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仅为12个。同时,进一步规范纪委书记职责分工,重点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履责,确保职责更加明确,更加聚集。
    强化约谈重防范。县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践行“四种形态”,重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着力加强提醒教育,强化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范未然。围绕“六大纪律”,突出开展廉政约谈,紧密结合今年县、乡换届工作之机,由县委书记对新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集体谈话,纪委书记对县直部门新调整任命的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同时,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督促各县级分管领导严格落实县委关于下沉一级开展廉政约谈的工作要求,对分管的县直重点部门“一把手”、乡镇党委书记对所辖领域班子成员、村支部书记进行层级廉政约谈。以谈促醒、规范行为,提早防范、强化警醒,严格自律,认真履职。
     强化纪律促约束。县委坚持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必须进行申报并落实书面承诺制度,要求从县委班子及县级领导干部入手,所有班子成员必须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强化自身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县委书记做起,提出县委班子成员应遵守的“七个不”廉政要求和纪律要求,主动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重点是严禁利用职务便利牟取利益、侵害群众利益等贪污腐败和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等违反纪律规定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依纪依法依规惩处;同时紧抓节庆假日,严明“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大力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严厉惩处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违规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风社风环境。
     强化队伍建设和经费强保障。为促使纪检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经费和装备设施得到保障,县委高度重视纪检队伍建设和提供经费保障能力,无论在人事调整还是在经费保障上积极向县纪委部门倾斜。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全县干部管理中来统筹考虑和安排,对不适应纪检岗位的班子成员和干部及时调出,把政治强、素质好、作风硬、能力强的干部及时充实进来,结合县乡纪委班子换届,县纪委班子得以配齐配强,纪检干部由原来的7人增加至20人(实有17人),乡镇纪委通过换届,全县13个乡(镇)纪委实现了“四有—强化—推动”工作全覆盖,均配备了1名纪委书记和2名纪检专干,64个村(居)全部配备了纪检委员。加强了经费保障,及时纳入年初预算,业务经费、办公经费开支基本实现实报实销,今年以来,县财政先后支出20.45万元为县纪委、13个乡配齐了软硬件设施,基本满足了办公和工作需要。
    强化廉政宣传促教育。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党员干部的责任,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下发学习贯彻通知、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专题解读辅导等多种形式,营造氛围,增强党纪意识;丰富宣传教育载体,坚持把“两部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中央、自治区、昌都市关于对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通报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周四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宣传,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翻译两部党内法规成藏汉两种文字,以编印小册子发放至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职工随身携读,发放各类廉政读本、制作廉政宣传栏、创建廉政文化走廊等,推动廉政宣传教育入脑入心,形成思想和行为自觉。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营造廉洁的家庭文化,筑牢廉洁关口,每年以县委书记的名义发出《致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家属的一封信》,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家属牢固树立“以德治家、以廉护家、文明立家”的思想理念,帮助自己的亲人充分认识从政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丰富警示教育载体,大力支持并积极组织开展由县委班子成员主讲《廉政讲堂》活动,坚持每月定期确定两名县委班子成员开讲,并集体观看《拒腐防变每一课》警示教育片,县委书记率先开讲,示范带动,轮流进行,不断增强全县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意识和责任意识。
    强化反腐制度重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和市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修改完善和研究制定下发《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丁青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丁青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丁青县“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丁青县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勤政廉政制度,以制度约束权力,让权力在制度下接受监督与制约;充分利用“丁青县政府信息网”、微信号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工作动态等栏目进行公开和完善,强化外部监督,增强工作的公开、透明,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及时更新以惠民政策与资金兑现落实情况的党务、政务公开,主动接受村“两委”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督促驻村工作队、村(居)委会严格落实“一事一议”和“四议两公开一指导”制度,按季度更新村务公开,做到公开栏、公开内容、三册一簿“三纺一”。
     强化高压态势严执纪。县委始终坚持把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重要环节来抓,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自办问题线索,上级交办、转办和领导批示的信访举报线索,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力案件,及时研究处理,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应查尽查、不压案积案”。坚定惩治决心和鲜明态度,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问责,严格执纪,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既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教育、挽救、保护干部,又极大地促进干事创业的信心与决心,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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