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贡县法院利用“夜间法庭” 调解一起车辆买卖合同案
2017-04-11 11:26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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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辛欢)日前,晚10点左右,左贡县法院接到当事人来电求助,要求讨回出卖车辆的款项,为此,左贡县法院立即启动夜间法庭审理程序。
据了解,2015年1月原告次某出卖车辆给被告泽某,约定价款5万元,支付方式为:当场支付2万元,2015年2月前支付2万元,2015年3月前支付1万元。被告泽某支付4万元后前往外地做生意,辗转拉萨、林芝两地,居无定所。原告次某多次向被告泽某催要欠款,被告泽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躲避。直至2017年3月20日晚,原告次某在左贡县车站发现泽某,便上前理论,经过激烈争吵后,原告次某得知被告泽某将于次日又要前往外地,讨回债款的希望又将变得虚无缥缈了,迫于生活压力,原告次某恳求法院解决。
左贡县法院受案当晚开通绿色通道,立即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双方当晚达成协议,被原泽某同意在2017年9月20日前向原告次某一次性支付剩余的购车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