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4 13:38 来源:昌都报社 点击:0
市人大召开立法协调会
本报记者郝鹏举 实习记者袁梦报道 12日下午,市人大组织市住建、文化、环保等单位召开立法协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嘎泽仁出席并讲话。
此次协调会旨在进一步研究确定《昌都市古村落保护条例(草案)》中各相关部门职责。会议听取了《条例》起草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就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内容开展了讨论,并各自发表了意见建议。《条例》是昌都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是为了保护我市古村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昌都实际制定的条例。
公嘎泽仁强调,立法事关全市的古村落保护,牵涉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地方经济发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出修改意见。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将会认真研究大家的意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制定出一部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可执行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