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市农牧局副局长、市农推总站站长白玛旺堆一行赴各县(区)开展《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春季农业生产督导。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和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深入检查了解各县(区)《条例》贯彻落实和春季农业生产情况。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发现卡若区有两家农药经营个体工商户、江达县有一家农药经营个体工商户、芒康县有两家农药经营意向个体工商户,针对农药经营个体工商户白玛旺堆副局长向其解释了新《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其按程序上报相关材料,在获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继续经营。
同时督导组实地调研了各县(区)春季农业生产工作,认真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关于春季农业生产的工作汇报,着重询问了“喜拉22号”良种调运及种植面积落实情况,听取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走进田间地头,了解墒情和冬播作物苗情。
调研中,白玛旺堆要求各县(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自治区农村工作和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抓好新《条例》贯彻落实和当前春季农业生产各项工作,引导农牧民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