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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关于报考2021年我区公务员岗位考录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1-05-08 08:37 来源:昌都党建 点击:0

各位考生:
根据《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职岗位考录(招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藏组发〔2019〕238)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公务员岗位考录人员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一)在藏工作且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配偶及子女,驻藏部队现役军官、士官配偶及子女。
(二)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三)我区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四)符合我区考录报考条件,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生源大学生退役士兵。
(五)西藏英烈子女。
(六)西藏户籍,且在我区高中毕业,参加其他省区市招生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二、备案时间和地点
(一)备案时间
2021年5月8日—5月1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备案地点
昌都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昌都大厦东侧605室)

 

三、备案所需材料
(一)在藏工作且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配偶及子女,驻藏部队现役军官、士官配偶及子女备案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2.毕业证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身份证、户口簿;4.结婚证;5.申请人配偶或父母所在单位(部队)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藏在编在岗证明。
(二)我区生源成人高考、自学考试毕业生;西藏户籍,且在我区高中毕业,参加其他省区市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备案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2.毕业证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身份证、户口簿。
(三)符合我区考录报考条件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生源大学生退役士兵,西藏英烈子女备案工作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安厅分别进行审核。

 

四、备案注意事项
(一)西藏生源参加西藏普通高考录取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及之前已经备案的人员无须备案。
(二)备案所需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请符合备案条件人员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备案,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895-4821582(因电话咨询人员较多,存在电话占线和无法接通时,请认真阅读备案通知后,确需电话咨询的请耐心等待电话结束后,再请拔打联系电话。对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共昌都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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