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自治区级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及《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就业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68号)规定,经企业申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最终通过审核企业共22家,涉及546名高校毕业生,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2日-年8月18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
接待时间:9:30—13:00 15:30—18:00
监督电话:0891- 6339878 6867389
附件:申报2021年自治区级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