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28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新闻中心>各县新闻>

洛隆县采取七项措施规范土地市场秩序

2014-03-13 13:55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推进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规范化,今年以来,洛隆县按照“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重在规范、促进发展,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为县、乡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要求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区、地纪检部门相关规定认真核实县、科级干部住房面积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要求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县党政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要求,做好土地拍卖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拍卖土地进一步理顺土地市场秩序。三是要求县公安、国土、农牧、民政、发改、人社、住建、工青妇、教育、组织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调查研究,通过采取技能培训、农转非、城镇低保、养老保险等多种方式安置失地农牧民群众就业。四是县国土、公安等部门要对县境内是否存在私占国有土地等现象进行侦察,如发现类似情况和人员要给予严惩,决不允许出现非法买卖土地现象。五是要求县国土、财政、住建、纪检、组织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加日扎和县城拍卖的土地按照协议全部收回资金,531日前必须落实到位。六是要求县国土资源局对宅基地超出规定多占面积的收取费用,以土地使用证规定面积为准,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相关规定,对那些不按规定执行的县级或其他级别领导,县委将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处理,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七是要求县规划委员会加快县城规划修编工作,县住建局在县城醒目地点张贴县城规划图,加大对县城规划的宣传力度(包括乡镇驻地规划),正确引导农牧民群众在县城规划区域之外建房。

地委外宣办

 

南宫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