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根据自治区、市委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检查中进一步加强经营场所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打击云盘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3月16日,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联合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安、工商、安监、网信、文化(新闻出版)、电视台等相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文化市场人员聚集场所进行了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对网吧、歌舞娱乐、朗玛厅等文化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情况、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各类应急预案,接纳未成年人、不按要求落实消费者上网实名登记等进行全面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场所18家,其中网吧4家、朗玛厅3家、歌舞娱乐场所5家、打字复印店3家、音像制品店3家,检查中执法人员共收缴盗版刻录光碟10余张(盘),收缴非法销售地面卫星接收设施20余台,删除违禁歌曲100余首,还发现个别场所存在消防设施不齐、消防通道出口堆放杂物,证件不齐等问题,联合检查组要求经营场所限期整改并与各文化市场经营业主签订《洛隆县文化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书》70余份。
通过开展此次行动,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各经营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我县文化市场安全创造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