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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隆县法院 以改革为动力四项措施打造妇女儿童维权岗

2016-03-25 15:54 来源:今日昌都新闻 点击:0

本报讯(通讯员 辛欢)2015年以来,洛隆县法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密结合洛隆县发案特点,着眼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新路子,开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局面。

   以改革为动力,完善组织机构,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具体需求,洛隆县法院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大胆探索、创新思维,创建了“妇女儿童维权岗”,成立了由3名女法官和3名女干警组成妇女儿童维权审调组,明确了协助受案、案件分流、分类调解、协同审判等具体工作职责。同时,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硬件建设,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规范化开展。

   以学习为抓手,拓宽维权思路,形成妇女儿童司法维权新机制。积极学习区内外兄弟法院妇女儿童维权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结合本地妇女儿童维权现状,精心制定了贯穿立案、社会调查、调解、庭审、审判、执行、回访帮教等各环节的一系列审判制度。同时,加强与县妇联等部门的横向联合,建立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人民法院相衔接机制,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司法理念,引导和帮助妇女儿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和隐私保护工作。
   以维权为目标,加强能动司法,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通绿色通道,落实救助措施,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妇儿维权”专窗、妇儿权益案件调解室,对涉案妇女儿童实行诉前联调、庭前诉讼指导、诉讼全程耐心答复、判后答疑等措施,及时高效维护其权益。2015年,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案53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其中离婚纠纷案15件,抚养、抚育、赡养纠纷案27件,其他民事纠纷案11件;共为妇女儿童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3万余元,接到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来电、来访23件次。

   以宣传为助手,加强司法为民,推动妇女儿童维权服务规范化。采取主动“走出去”的形式,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回访帮教、选派法官到中小学校讲法制课等形式,集中开展“3·8妇女维权周”、“12·4宪法宣传日”、“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送法进校园”等活动,面对面耐心解答妇女群众、在校学生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和疑惑,并及早研判不稳定因素,早排查早化解,避免发生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2015年,共开展法律咨询12场次,法制宣传16场次、开展帮教24场次,收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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