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6 15:50 来源:新华网 点击:0
各县、地(中、区)直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地委指导检查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地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根据区党委有关精神和《昌都地区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经地委同意,建立地委学习实践活动地级领导干部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级领导干部联系点
王瑞连、泽洛、旦增旺加同志联系江达县;
吾金平措、布土丁、梁淳久、斯朗尼玛同志联系卡若区;
鲁西科、石安清、图嘎同志联系察雅县;
许成仓、尼玛次仁、刘庆元同志联系八宿县;
胡奇明、扎西成培同志联系类乌齐县;
旺堆(地委)、马玉魁同志联系丁青县;
程越、旺堆(行署)、卢立平同志联系贡觉县;
多吉才旺、王东升、扎西巴姆同志联系左贡县;
贡秋江村、洛松德青同志联系洛隆县;
龙志刚、李志勇、土登占堆同志联系芒康县;
永吉、刘根柱、晶明、当曲·仁青久乃同志联系边坝县;
二、联系点有关工作
1、各联系点要认真贯彻中央、区党委和地委的部署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努力使联系点的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发挥好示范作用。
2、为切实做好联系点的工作,各县要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加强与地级领导干部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请于
3、为帮助地级领导干部及时了解和掌握联系点开展学习活动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而指导面上的学习实践活动,联系员要及时收集、报送有关文件材料,主动向地级领导干部汇报联系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地级领导干部的指导和支持。各联系点向地级领导干部报送的有关材料,请同时报送地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指导检查组。
4、地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检查组要认真做好地委学习实践活动地级领导干部联系点的协调服务工作,及时了解联系点开展活动的情况,指导联系点认真落实地级领导干部的指示和要求,并协助联系点共同做好地级领导干部到联系点检查调研的服务工作。
中共昌都地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