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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中的9个法律问题,你必须知道!

2020-02-12 18:00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1.法律问题:缓报、瞒报、漏报疫情,承担什么责任?
解答: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相关工作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有缓报、瞒报、漏报等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409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

 

2.法律问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者拒绝强制隔离的,怎么处理?
解答: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3.法律问题:制售假冒伪劣口罩和防护服的,该当何罪?
解答:依照《刑法》第145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4.法律问题:高价销售口罩的行为触犯刑法吗?
解答: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哄拾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5.法律问题:在疫情防控过程中编造和传播谣言行为,如何处理?
解答:依照《刑法》第291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6.法律问题:上班时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算工伤吗?
解答: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7.法律问题:因密切接触感染者被隔离不能上班,企业能辞退吗?
解答: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疑似感染者或受隔离者,企业需给予必要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应支付必要的劳动报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疫情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上班的,企业应给予必要的假期,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解除劳动合同,此期间的工资报酬应按劳动合同来支付。

 

8.法律问题:企业停产停工了,工资怎么算?
解答:企业因疫情原因停产停工,按人社部相关规定,停产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按当地的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9.法律问题:在延长的假期加班,加班费怎么发?
解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规定,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该规定比法定假日延长了2天。这2天假期应定性为公休日。劳动者在公休日工作的,企业可安排补休,或支付劳动报酬;公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企业应按工资
200%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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