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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易地搬迁“三抓”促脱贫成效

2018-05-14 10:25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点击:0

    2018年是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决战年,昌都市始终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头戏”和“牛鼻子”,严格按照“六靠”“五方便”“两避让”的原则和“八到农家”“七新”要求,创新搬迁模式,严格政策标准,突出搬迁后续发展,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2016年建设安置点127个,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502户37090人;2017年建设安置点124个,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907户58632人。截止目前,已完工211个安置点,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320户65559人(不含贡觉县因“三岩”跨地市整体搬迁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53户3486人),实现搬迁入住166个安置点,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035户38619人;未完成建设任务36个安置点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320户26677人,现已全面复工,力争2018年6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实现入住。2018年计划实施22个安置点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03户7044人(不含芒康县因“三岩”跨市整体搬迁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8户595人),现已开工建设21个安置点,正在进行招投标1个安置点将于近期开工,力争2018年8月1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实现入住。
(一)全力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强化人力调派、科学安排施工时序,对尚未完成建设任务的3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督促各县(区)加快工程进度,力争2018年6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实现入住;对2018年实施的22个安置点,督促各县(区)抓紧全面开工建设,确保2018年8月1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实现入住。同时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十项提升”工程配套建设按照“点内点外均统一建设、归口负责”的原则和“八到农家”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大与市行业归口部门的协调衔接力度,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尽快到位、落地见效,切实提高搬迁点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全力抓好后续脱贫措施落实。督促各县(区)统筹运用产业扶贫、转移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保兜底等措施,发挥扶贫政策合力。每个安置点配套1—2个产业项目,每户贫困户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转移就业,将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生态补偿岗位,对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实施分类救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保兜底,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结对帮扶,因户因人施策,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稳慎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督促各县(区)积极行动、勇于探索,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办法,待试点成熟后全面推广,逐步推进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及生态修复工作。
(三)全力抓好督导检查工作。坚持实行县级干部包片负责制,定期不定期安排专项检查组赴11县(区)通过入户走访、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续建项目的工程进度、安置点“十项提升工程”进度、搬迁入住及后续脱贫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新建项目的选址情况、住房面积控制、建筑风貌特色等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区)对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查漏补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抢抓工期,确保按期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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