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统筹 多措并举 昌都市一季度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
2018-05-14 10:22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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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区党委九届三次全委会和市委一届六次、七次全委会精神,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全市第一季度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按照年前既定部署稳步推进。
一、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昌都市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编制了《昌都市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昌都市产业扶贫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昌都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根据市委3月7日专题会议精神,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己完成,即将印发至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区)。三个《方案》科学确定了各县(区)建设项目、建设时序和工作任务,符合全市实际,符合各贫困县实际,是指导各县(区)今后三年脱贫攻坚的“纲”,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强化调度,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狠抓“两个全部”,全面开(复)工。
一是各县(区)续建产业扶贫项目现己全部复工,针对2018年计划开工的产业扶贫项目积极准备相关资料,报送至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产业组与市发改委,各县(区)计划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通过评审后尽快组织实施。二是2018年续建的3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已全面复工,力争6月底全面完成房屋及“十项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并实现入住。2018年计划新建的22个安置点,目前已开工建设19个安置点,正在进行招投标3个安置点,确保8月1日前全面完成房屋及“十项提升”建设任务并实现入住。
三、严格落实措施,补齐“短板”。
一是制定《昌都市社会保障兜底实施工作方案》和《昌都市2018年社会保障脱贫工作计划》,2018年农村低保标准已由2017年的3311元/人/年提升到3840元/人/年,增加529元/人/年。一季度全市落实农村低保资金21177.38万元,临时救助资金221.6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375.660万元。二是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一季度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29期1408人,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872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5%。三是制定《昌都市农牧区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有组织的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集中救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患者。截止2月底,各县(区)患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治愈2178人,好转5040人。组建了485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达100%,为签约的1.75万名患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等基本医疗服务。四是抢抓有利时节推进林业项目建设。2018年自治区下达我市新增的29990名生态补偿岗位,目前指标已分解下发至各县(区),各县(区)正在做好招收工作。同时,一季度实施经济林建设9396.06亩,带动建档立卡户450户2236人通过参与植树和管护工作,增加劳务收入212万元。五是持续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落实援昌省市、企业按10%的比例包干帮扶县(区)贫困人口脱贫,水电开发企业按10%的比例结对帮扶所在地贫困群众脱贫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市受援办、资开局、国土局、市强基办等单位的沟通协调。目前,全市6家水电资源开发企业结对帮扶1221户,6家央企结对帮扶736户,援藏3省市结对帮扶2049户。按照“321”结对帮扶机制,全市26903名干部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结对帮扶关系,一季度以“三大节日”慰问活动为载体,共开展各类宣讲活动12882场次,走访慰问活动60624次,累计投入资金或物资920.7203万元。
四、强化督导考核,压实责任。
昌都市严格执行落实《昌都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办法(试行)》,完善督查制度、整合督查力量,把常规督查与明查暗访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督查的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督查巡查制度,督促各级干部真正扛起脱贫攻坚责任。充分发挥和运用好督导考核“指挥棒”作用,本着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督促各县(区)切实抓好已暴露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对照区党委巡视二组2017年12月底反馈给昌都市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昌都市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严格部署落实,深刻剖析问题背后的思想认识差距、工作方法差距、工作力度差距和工作成效差距,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明确问题清单、牵头领导、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存在的4项问题,己于1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同时,根据自治区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回头看”工作组1月份对卡若、察雅、江达、芒康4县(区)106项整改任务的督导情况,昌都市派出工作组加强对县(区)的指导督办,相关问题在一季度均己整改到位,在全市扶贫领域形成防止类似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