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地区 “五个明确” 切实抓好离任审计工作
昌都地区在村(居)“两委”换届工作中,通过“五个明确”开展村(居)财务清理和“两委”班子成员离任审计工作,为换届工作有序推进奠定基础。
明确组织领导。根据区党委、地委的统一部署,昌都地区换届领导小组对各县做好村(居)“两委”换届前期调研、干部考核、离任审计工作做了统一部署,并明确纪检部门牵头,组织、财政、民政、农牧、扶贫、水利等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组成联合审计工作组, 具体组织开展现任村(居)“两 委”班子离任审计工作。同时要求地县指导检查组全程参与指导现任村(居)“两委”班子离任审计工作。
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制定现任村(居)“两委”班子离任审计工作方案,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将现任村(居)“两委”班子离任审计工作分解到位、细化到人,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选派村居党支部书记、寺管会的作用,加强工作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增强工作实效性,确保审计工作达到无缝覆盖。
明确目标任务。严格审计对象、范围、时间和主要内容,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张榜公布等方式,重点审查村级重要事务、重点工程、重大支出、支农惠农资金落实、财务公开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情况,并公示审计结果,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明确审计原则。审查人员要坚持“三遵循一确定”的原则,即: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严格执行政策的原则,遵循一查到底的原则,确定经济责任的原则,认真填报《昌都地区2014年现任村(居)“两委”班子离任审计情况登记表》,对审查事项和过程做好相关记录并签字,确保审计 结果真实准确,对出现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审查人员的责任和相关单位的领导责任。
明确规范程序。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公开三年财务收支,做到账内与账外、检举揭发与调查落实、财务审计与完善制度“三结合”,依法开展审计工作。一是现任村(居)“两委”要组织村组干部认真开好村(居)“两委”班子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三个会议”,接受离任审计和群众监督。 二是对2011年9月至2014年8月期间的支农惠农资金兑现明细分年度全面公开。三是要求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居)认真填报集体经济组织和资产清单,并由现任村(居)“班子”作任期内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