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1 11:33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点击:0
各县委、地(中、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中共昌都地委印发<地委组织部、地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地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党发[2010]5号),昌都地区创先争优活动已于4月底正式启动,我办于
1.各县、地直各单位要及时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具体工作,并将领导小组名单、具体负责人、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邮件地址等)于
2、各县、地直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提出活动具体载体,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并将实施方案请示件于
3、各县、地直各单位于
4、各县、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区党委七届六次全委会议、区党委工作会议、张裔烔副书记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地委(扩大)会议、《中共昌都地委印发中共昌都地委组织部、中共昌都地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地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地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5.各县、地直各单位要加大简报的报送力度,上报简报要注意总结和提炼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各县每周至少上报2期、地(中、区)直单位每周至少上报1期活动信息到地区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各行业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提炼各单位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做法,及时上报地区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特此通知
昌都地区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