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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宿县政法系统开展“政策下乡进村入户”专项

2014-03-26 15:45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八宿县政法系统紧紧围绕“社会稳定见成效”目标要求,将“政策下乡进村入户”专项活动与学习实践活动紧密结合,突出部门优势,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县政法委在开展“政策下乡进村入户”专项活动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组织干警深入矛盾纠纷多发区、易发区,采取进村入户,实地走访、面对面交流的形式,了解农牧民群众的思想动态,查找潜存的稳定隐患;二是了解矛盾纠纷乡(镇)、村等群众的动态,掌握群众对政府勘界的认识态度和对调解协议的配合程度;三是组织群众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向群众讲解做好虫草采挖期间辖区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四是从潜在的矛盾纠纷隐患着手,组织双方村长、组长和村组代表召开碰头会,讲解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各村组要合理有序的采挖虫草等林下资源,避免各类矛盾纠纷发生;五是深入寺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县法院组织“政策下乡进村入户”宣讲团,深入联系点,结合农牧民当前生产生活实际,本着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的原则,在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同时,做好四项工作。一是了解了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配情况及工程进展情况,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对联系点吉达乡扎西则村沙场筹建、设备安装与调试情况进行指导;三是了解了农牧民群众春耕春播情况,详细询问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做好解决和答复;四是对部分贫困学生及孤儿进行了慰问,捐助款物达6100元。

县检察院在开展“政策下乡进村入户”专项活动中,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了“五大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履行检察职责与服务大局的关系。通过实地调研、走访等方式,找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积极探索服务大局的新途径、新举措,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实效。二是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保障民生的关系。把关注和依法保障民生、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宣讲政策的同时,听取群众呼声,查找执法的薄弱环节,寻求改进工作的措施,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使检察工作充分适应群众需要、体现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三是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促进社会和谐的关系。结合当前虫草采挖季节来临,各种矛盾纠纷易发等情况,把政策宣讲与化解矛盾纠纷有机结合,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理顺情绪、定纷止争工作,努力把各种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针对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依法办事思想不强等问题,深入联系点组织农牧民群众、学生、僧尼等开展了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重点组织乡村两级基层干部就预防职务犯罪、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控告申诉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讲解,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监督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五是正确处理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结合检察监督工作的实际,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了解群众对检察工作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解答。同时,设立检察长“接待日”,积极开门接访,为群众解答问题、处理难题。

县公安局坚持“五个结合”开展“政策下乡进村入户”专项活动。一是把“政策下乡进村入户”与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目前,各乡(镇)都已进入虫草采挖季节,各种矛盾纠纷极易发生,县公安局和各派出所及时抽调干警深入乡村、深入群众,就虫草采挖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做了广泛深入宣传,对矛盾纠纷多发区、易发区进行了摸底排查,做到了心中有数;二是把“政策下乡进村入户”专项活动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县公安局和各派出所在宣讲党的惠民政策同时,通过各种方式,深入基层,广泛接触基层干部职工、农牧民群众和宗教界人士等,认真听取对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提高,切实增强公安队伍建设;三是把“政策下乡进村入户”专项活动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活动中,全体干警本着“群众害怕什么,南宫28就打击什么”的原则,加大了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度,积极加强对各类刑事、民事案件的督办力度,对各类重点人员的教育引导力度,切实确保一方平安。四是把“政策下乡进村入户”专项活动与公安“大接访”活动紧密结合。按照“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的原则,变“上访”为“下访”,认真排查各类社会治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各类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五是把“政策下乡进村入户”专项活动与解决突出问题紧密结合。县公安局和各派出所在深入乡村,向农牧民群众宣讲法律法规和党的富民惠民政策同时,还积极了解农牧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惑,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切实为群众排扰解难。

县司法局坚持“三个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一是把“政策下乡进村入户”专项活动与“五五”普法相结合。针对即将到来的虫草采挖工作,深入往年虫草采挖期间矛盾纠纷易发区、多发区,结合“五五”普法工作,就《民法通则》、《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等内容及自治区、地区和八宿县关于虫草等林下资源采集管理相关政策进行广泛的宣讲,使广大农牧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法律意识。二是把“政策下乡进村入户”专项活动与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积极向广大农牧民群众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特别是向农牧民群众施工队和零散打工人员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协调各方就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进行协调解决。三是把“政策下乡进村入户”专项活动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机结合。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专项活动的重要内容,针对“3.14”遣返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员做进一步劝服引导,有效预防“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地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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