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1 11:30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各县委、地(中、区)直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根据自治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电话通知,自治区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检查组将于近期对各地(市)、县、乡镇部分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请各县、地(中、区)直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创先争优文件和地区有关领导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本县、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机构成立情况;
(三)本县、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四)本县、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召开情况;
(五)本县、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
(六)对本县、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信息报送情况;
(七)各县、地(中、区)直单位创先争优活动资料存档情况;
(八)各县、地(中、区)直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健全制度情况、制度是否上墙。
(九)各县、地(中、区)直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是否有宣传栏和宣传横幅;
(十)对下步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各县、地(中、区)直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汇报材料。(要总结、提炼好的经验、亮点、典型以及数据等)
二、指导检查时间
另行通知
三、指导检查的方式
自治区指导检查组将对各地(市)、县、乡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特此通知
昌都地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