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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隆县采取六项措施做到贫困人口精准识别

2016-05-09 10:01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点击:0

    洛隆县严格按照“三公示一公告”制度,通过政策宣传、民主评议、精准识别、公示公告、逐级签字、信息补录等6项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复核及“回头看”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政策宣传。通过公开专栏、宣传标语、群众会议、集中宣讲、走村入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了各级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及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等,同时充分发挥村居“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扩大政策宣传范围,让广大农牧民群众理解、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形成了全社会广泛关注、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格局。
    二、民主评议。每个村成立由村居“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党员等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0人,主要负责初步推举出全村贫困人口,再召开群众大会进行集中评议并进行公示。
    三、精准识别。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组织召开群众大会,按照贫困户识别标准以及划分到村(组)的贫困人口数量,实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倒排序,确定贫困对象。对家庭人均收入明显超过2300元的家庭以及“关系户”等进行了坚决剔除,同时将所有低保户、五保户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效杜绝了抽签抓阄“选”贫困户、人情照顾“分”指标的情况,确保了复核结果精准精确。
    四、公示公告。对公开评议出的贫困户,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咨询和问询,对公示期间群众有异议的农户,再次组织工作组深入农户家中进行调查实地了解,确保了将真正贫困的群众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切实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五、逐级签字。对最终确定的扶贫对象,首先由贫困户户主及家庭成员全部签字画押,然后由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及乡镇党委和政府全部签字盖章,最后再由县级领导带队的工作组成员全部签字后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做到了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负责,确保扶贫对象精准。
    六、信息补录。对复核工作中识别核实出的贫困户,抓住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发的有利时机,统一全部进行了剔除和补录,将真正的贫困户及时全部录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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