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6 15:47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察雅县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中,认真总结以往维稳工作经验,针对当前维稳工作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动向,积极探索创新,落实五大举措,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切实为全县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寺庙僧尼重管控。针对寺庙多、僧尼多、教派多、分布广的实际,重点抓好寺庙僧尼的管控工作,完善反分裂斗争工作机制,夯实反分裂斗争基础,确保长治久安。一是严格落实寺庙属地管理原则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好县级领导联系重点寺庙和乡(镇)干部联系寺庙制度,县与乡、乡与村、村与寺庙、寺庙与僧人家庭签订寺庙属地管理目标责任书,做到层层有人管理,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头。二是切实加强寺庙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僧尼请销假、出入境等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加强对寺庙登记、活佛和僧尼资格备案、寺庙学经班的管理,控制寺庙规模,帮助寺庙和僧尼解决实际困难,规范寺庙经营活动。三是以创建和谐寺庙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寺庙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僧尼法制宣传和拉萨“3.14“事件真相教育,抓好揭批达赖、反分裂教育,法律法规、国家大政方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新旧社会对比教育,改革开放30周年巨变教育,努力提高僧尼的政治思想觉悟,积极引导寺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四是切实加强寺庙民管会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好选派乡(镇)、村领导在重点寺庙担任寺庙民管会第一副主任和委员工作,充分发挥好选派干部的作用,切实加强寺庙特别是重点寺庙的管理。以开展僧尼备案登记清理工作为契机,认真选好配强各寺庙民管会班子,确保寺庙领导权。五是坚持“旗帜鲜明、针锋相对、主动治理、强基固本”的反分裂斗争方针,准确把握反分裂斗争形势的新变化,加强隐蔽战线工作,掌握反分裂斗争的新动向、新特点,妥善处理达赖集团制造的一系列问题,进一步提高控制能力,努力做到耳聪目明,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
社会管理建秩序。建立健全有序的社会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发生。一是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下的人口管理模式,建立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员管理制度,对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建立档案,定期对这些人员进行检查;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对外来定居人口采取组建临时社区,与原籍地、流出地党政组织协调联系、建立暂住登记制度等多种手段加强引导和管理,确保这部分人不失控,不违法。二是在县内重要地方如桥梁、公路等设卡,坚持24小时对过往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检查。三是充分发挥各部门、各乡镇及从拉萨遣返人员、寺庙清退僧尼、流动人员的亲属作用,加大跟踪教育和管理监督力度,注意对重点部位、重点寺庙、重点人员进行严密盯防,时刻将其控制在视线范围内,掌握其基本情况,以防私自外出,相互串联,制造事端。四是严格执行《信访条例》,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认真落实定期排查矛盾、领导包案、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重点研究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信访积案;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信访工作的控本治源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信访、司法、民调、综治“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强化信访工作的控本治源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五是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杜绝违规虫草交易的紧急通知》精神,加强对交易市场的监管,积极教育和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进行合法交易和现金交易,避免群众受骗,同时对虫草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案件,加大侦查和调解审判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资源纠纷抓源头。变被动为主动,增强从源头上排查调处力度,努力把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按照“提前摸排分类,提前掌握预警,提前介入教育,提前预防控制,提前介入调处”的要求,各乡(镇)主要领导、政法等部门负责人经常深入矛盾易发地,深入第一线,研究问题,排除隐患,解决矛盾。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苗头性、倾向性的资源纠纷问题,借鉴前段时间排查调处的经验,对仍存在纠纷隐患的宗沙、吉塘、肯通等乡镇、村,坚持尊重历史习惯、现实状况、各方利益并重、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的原则,讲情、讲理、讲法,积极教育疏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发生各类群体性事件。三是用活用足法律、法规,加大对利用人民内部矛盾挑头闹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和人员的打击力度,确保一方平安。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政策宣讲在预防、减少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广泛、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政策宣讲工作,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政策观念。五是加强对搬迁到外地人口的监管,重点对虫草采挖季节返回原籍或外出人员的管理,防止因同当地群众争夺资源而引发纠纷。
基层维稳打基础。针对乡镇、村等基层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强,办法不多,责任感不强,将矛盾上交以及警力不强的实际,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一是选强配好乡(镇)、村级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各级党校的作用,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培训基层干部切实抓好基层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基层干部党的宗旨、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教育,进一步健全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首问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进村入户、包村联户等制度,努力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着力提高基层干部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能力,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能力,紧密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二是统筹兼顾,多策并举,积极协调和重点加强乡镇公安派出所、县交警大队、社区和重点寺庙警务室的建设,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提高基层治保人员待遇等方式,扩大政法干警和治安辅助力量在乡村的覆盖率,切实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装备条件和执法值勤条件,努力提高基层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有重点、分阶段地壮大基层维稳力量。
私搭乱建强整顿。重点清理整顿县城周边及部分乡镇政府所在地私搭乱建突出现象,严格执法,避免出现因拆迁引发纠纷,确保全县城镇规划得到有序建设。一是研究完善城镇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审批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城镇日常管理,努力提高城镇管理水平。二是由县国土局、建设局等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察雅实际,制定《关于依法加强土地管理使用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市政建设管理的意见》,于近期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实施。三是从县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综合执法办公室,加强对县城乱建、乱卖土地等违法违规现象的清理;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加大耕地巡查力度,强化建设用地管理,认真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
(地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