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28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援藏工作>援藏干部>

汗洒雪域 忠诚无悔-记天津市援藏干部、昌都地区

2014-03-16 09:16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我今天的一切都是党组织培养的结果。响应党的号召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为西藏人民多做一些工作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追求。”这是天津市援藏干部穆彤在076月为天津援藏干部举办的欢送会上的一段讲话。三年多来,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来实践着“为西藏人民多做一些工作”这句承诺,他所做的一切也兑现了他的承诺。因其在援藏期间工作成绩突出,援藏三年中两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一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0 4月,他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076月,穆彤作为天津市第五批援藏干部中的一员,到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检察系统执行对口援藏任务,开始了为期三年的援藏工作。

    昌都地区地处藏东,是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江源头,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进藏后,穆彤被分配到昌都地区检察分院,担任公诉处副处长一职,负责刑事案件一审二审及出庭工作。

   “组织选派南宫28进藏,就是相信我能做好工作,能够与昌都的检察干警团结一致,为昌都的检察事业作出成绩。因此,深感责任重大。”这是这名援藏干部的心声。3年来,为不辱使命,圆满完成援藏任务,穆彤同志像老黄牛一样全身心投入到昌都的检察工作中,为检察工作的规范、科学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劳动。

    精于业务,牢固树立“办铁案办精品案”意识,以自己的实际工作维护昌都本地社会的公平正义

    作为昌都分院公诉处副处长,穆彤同志深感责任的重大。三年中,经他手参与起诉的刑事案件多半是死刑案件,对于每一起案件,他都能够做到一丝不苟,不放过案件中存在的任何瑕疵与疑点,三年中经手办理的案件中无一错案,高质量的完成了审查起诉工作,以自己的实际工作践行了一名检察官“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崇高追求。

    07年在审查泽仁桑珠抢劫一案中,他经过仔细审阅案卷,发现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中对于被告人年龄上的认定存在重大疑点,按照平时的工作程序,他本可以不再做深入调查就可结案,但他没有放过一点蛛丝马迹,随即对犯罪嫌疑人的家庭人口出生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最终查清犯罪嫌疑人之姐的生日与嫌疑人只相差8个月,原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存在重大矛盾,被告人犯罪时应不足成年,从而使这名未成年被告人避免了死刑的判决结果,挽救了一条年轻的生命。在审查“江达226重大持枪抢劫案”时,穆彤同志对涉案的一把仿六四手枪的来源深查细究,并多次督促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最终迫使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在办理昌都本地较为轰动的刘国桥等三人重大连环抢劫杀人案中,他根据事实与法律,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对三名罪大恶极的被告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建议,并在法庭上有力的驳斥了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自首立功的无理辩解,最终法院全部采纳对三名被告人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此量刑建议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了正义。

    09年,他在办案工作中,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仔细审查,两次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况,随即向公安机关下达了《纠正违法通知书》,此举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树立了昌都检察机关的权威与形象。

    结合过去他在黑龙江省挂职的工作经历,他不分份内份外,发挥自己的特长,主动请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截至目前,已进行了青少年法制讲座2次,职务犯罪预防讲座1次。每次的法制宣传,他都采用灵活的教育方式,通过互动,使法制课既有教育意义又寓教于乐,通过宣传法律知识,解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人,努力在昌都本地干部群众及青少年中筑起了一道预防犯罪的坚固堤坝。穆彤同志还利用回家探亲休假的时间,通过个人渠道收集天津市检察机关制作的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职务犯罪预防等内容的电教片,并将这些电教片引进到昌都本地,为提高昌都本地的犯罪预防工作水平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毫无保留的进行“传帮带',为昌都本地公诉干警的成长奉献自己的一切智慧

    进藏工作以来,穆彤同志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老西藏精神鞭策自己,“带来什么?留下什么?带走什么?”是他在到达昌都开展援藏工作后就开始思索的三个问题,经过深思熟虑,他把自己援藏的工作重点放在素质援藏上,力求在有限的时间里对昌都分院公诉处年轻的干警进行“传帮带”,无私的向本地干警传授他的工作经验,提高干警的素质,尽快使他们成长。在日常工作中,他有意识地把内地的新观念、新方法运用于各项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经常潜移默化地将内地的一些办案经验讲授给干警们听,甚至对于如何宣读起诉书,如何进行法庭讯问、如何注意办案安全这些工作细节都在工作中抓住一切时机不厌其烦的向干警传授工作经验。使大家在放松的同时增长了业务知识,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干警们的办案水平及效率。另一方面,他积极引进天津市先进的工作经验并充分借鉴,与大家一起进行学习。三年来,先后把天津市河西区院总结的《出庭公诉100个怎么办》、和平区院的《起诉书标准格式》等成熟的工作经验予以引进,这些经验的引进,对昌都本地的公诉干警起到了“点拨”的作用,使本地年轻干警在向一名优秀公诉人成长的过程中找到了捷径、避免了弯路,也使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干警们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呈现出比帮赶学积极向上的良好态势。

     强忍病痛,积极投身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

    拉萨发生“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后,穆彤同志积极投入到昌都本地的维稳工作中,加入了院内组织的联防队并按规定值班、值勤,与本地干警一道战斗在反对分裂维护稳定斗争的第一线。099月,因身体出现强烈不适,他在家人的劝说下到昌都地区人民医院放射科进行检查,经x光检查发现他的脊柱产生病理性改变,当地医生初步诊断为强直性脊柱炎。因当时院内维稳任务较重,公诉处人手较少,穆彤同志没有向领导提出回家看病的请求,强忍病痛继续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来表明自己坚定的政治立场。20101月,天津市医科大学总医院对他的病情进行了最终诊断,确诊为强制性脊柱炎,医嘱须在家休假进行长期系统性的治疗,否则将来会有瘫痪的危险。为圆满完成最后几个月的援藏任务,树立天津检察援藏干部形象,穆彤同志没有听从医生要他长期休假进行治疗的医嘱,行李箱里带了两大包药品,2月底即从天津飞抵成都,3月初即到岗开始每年一度的《昌都检察年鉴》编篡工作。

   正是由穆彤同志为党的检察事业默默耕耘,兢兢业业,开拓进取和无私奉献,为推动民族地区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及健康发展所作出的不懈的努力和积极贡献。在他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所表现出来的援藏大哥无私奉献精神,激励着昌都本地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了“吃苦不怕艰苦”的良好工作作风。他用自己的言行,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所具备的高尚品质,他无愧于援藏大哥的亲昵称呼,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南宫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