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6 15:37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点击:0
洛隆县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为切实增强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出台了《洛隆县村党支部书记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努力把村党支部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
加强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一是村党支部书记的日常管理由乡镇党委负责,乡镇党委在日常检查、考核与管理中要坚持五项制度:干部包点制度、例会制度、工作实绩报告评议制度、请销假及考勤制度、村干部值班制度。二是村党支部书记必须努力完成任期目标及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认真履行五项职责: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村党支部建设。三是要求村党支部书记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坚守工作岗位;公道正派,作风严谨,不做有损党员形象的事;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善于做群众工作;搞好团结,依法办事,公正公平,公开民主,不以权谋私;勤于学习,勇于创新,不因循守旧。
强化督查指导,建立管理台帐。一是县委组织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党支部进行检查和暗访查岗,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检查中无故不在岗的,将记录在案,年终兑现工资时予以适当扣减。二是每年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纪检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参与,组成检查组,对全县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村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保证管理考核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乡镇党委要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档案和检查、考核与管理台帐,收集相关材料,为考核奖惩提供重要依据。
明确帮扶措施,合理安排工作。一是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制度。每个县级领导联系1个乡镇,定期或不定期到该乡镇所辖村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实行部门包乡镇、村责任制。对每个乡镇及重点村确定一个或几个县直部门实行“捆绑式”包扶,将包乡(镇)、村部门的包扶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直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扶贫办公会,讨论帮扶措施,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建立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安排使用机制,对乡村优先安排项目、资金、贴息贷款。四是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在安排年度工作计划、下达任务时,按照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要求,尊重农民意愿,合理安排计划和任务,不得强行摊派任务指标。
细化考核办法,明确认定标准。考核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要求,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乡镇党委负责,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参与,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自查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采取查资料、看现场、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村党支部书记年度考核分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五个等次,等次评定参照半年、年终考核分值和民主测评结果以及乡镇党委、县委组织部和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的评价意见综合评定。同时,明确了不称职村党支部书记的七项认定标准,提出凡符合标准的将坚决予以调整、免职或撤换。
制定薪酬标准,公开工资报酬。一是村党支部书记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报酬(每人每年5740元)和业绩考核奖励(每人每年1394元)二部分组成,其中业绩考核奖励资金可在各乡镇行政村之间统筹发放。二是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其他村干部业绩考核奖励办法》,根据村党支部书记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制定相应标准,分别发放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金。三是村党支部书记每2年体检一次,每人每次体检标准为300元。四是村党支部书记基本报酬、业绩考核奖励以及体检等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对于截留、挪用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县委组织部负责督促全县村党支部书记待遇的落实。
严格奖惩措施,体现人文关怀。一是建立和完善村党支部书记激励机制。乡镇党委要对村党支部书记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权益上保护、待遇上落实。二是建立和完善村党支部书记每年2次以上的培训机制。并适时组织他们外出参观学习、选送参加自治区、地委党校举办的学习培训。三是对于特别优秀、符合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四是对综合工作或单项工作当年受到国家、区、地、县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村或村党支部书记,给予一次性奖金奖励。五是村党支部书记工作出现比较严重失误的,按相关程序给予调整岗位、免职、撤职等处分,情节较重的,移交纪检、检察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