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达县香托寺管委会主任布达——
驻寺扎根,筑牢稳定基石
本报记者 王玮
向困难僧人家属送去节日慰问
在西藏,有这样一个特殊的干部群体,他们吃住都在寺庙里,他们的日常工作就是开展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带领僧尼学政策、学法律;推动各项公共服务进寺庙,为寺庙办实事、解难事;依法加强寺庙管理工作,把党的惠寺利僧政策落到实处,把中央的关怀送到僧尼心坎上。他们就是广大僧尼的“贴心人”——驻寺干部。
江达县香托寺管委会主任布达就是其中的一员。布达,1964年出生,1980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过副乡长、乡长、乡党委书记、县民政局局长,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于2011年11月被组织选拔派往生达乡香托寺担任寺管会党总支书记、主任。细细数来,他已经在基层工作35年。作为长期服务基层的共产党员,布达事事从发展大局出发,处处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时时为广大群众利益着想,乐于奉献,赢得了群众和僧尼的广泛赞誉和支持,续写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的老西藏精神。
党性坚强,勤政务实办好事
30多载默默耕耘,无论在哪个岗位上,无论接手哪一项工作,布达总是能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16岁时,他热心文艺事业,参加了县宣传队;年龄稍长,他投身部队大熔炉,在左贡县武装部当通讯员,学习汉语,加入党组织;1988年开始,他先后任白玛乡副乡长、生达乡乡长、卡贡乡乡长、德登乡党委书记兼乡长,十几年来,他积极发展经济,招收学生,调解纠纷……一心扑在基层群众工作上;2006年,他担任县民政局局长,建成了敬老院、救灾仓库等民生设施,在他主导下,低保资金通过银行卡直接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2011年,西藏自治区全面落实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寺庙僧尼社保、医保全覆盖,广泛开展“六个一”活动和“九有”工程建设,积极创建和谐模范寺庙,促进寺庙的和谐稳定。这是一项全新的、极具挑战性的工作。2011年11月,布达参与其中,受命前往生达乡香托寺管委会担任党总支书记、主任,几十年来为群众服务的良好习惯也被他带入了寺庙工作中。
在驻寺之初,只有4名干部,却要管理周边香托寺、拉池寺、嘎冲寺、邦格寺等4座寺庙,有的寺庙之间相隔100多公里,驻寺干部去一趟,要借老百姓的摩托车跑好几个小时。看到住宿条件简陋,路途交通不便,布达鼓励大家:“既然来了,就要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要尽快摸清情况,把寺庙当作家,真心和僧人们交朋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僧人心中,用具体行动做出一番成绩来。”
从到香托寺的第一天起,布达就开始走僧入舍,和民管会的僧人聊家常,交朋友,掌握寺庙基本情况,用实际行动化解了寺庙僧人的陌生感和紧张感。他不光注重“管理和教育”,他还从实际情况入手,为寺庙和僧人解决一个个具体的困难,提供各类力所能及的服务。寺庙缺水、断电、路不通、吃菜成问题,他把这些记录下来,一一向上级报项目,很快辖区寺庙都通上了水、通上了电,还建起了温室大棚。不久,布达又发现寺庙虽然有了自来水,但一到冬天水管就被冻住了,吃水照样困难,他就又四处筹资为寺庙修建蓄水池,解决了冬季饮水问题。
就这样,短短几个月时间,布达和全寺57名僧人交上了朋友,靠的是全身心的投入,将僧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想僧人之所想,急僧人之所急,为他们解决一件件难事。
维护稳定,营造和谐好环境
由于地理位置特殊,香托寺周边人员往来混杂,为了维护寺庙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使寺庙僧尼进一步形成“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共识,布达主持了多场“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宗喀巴、大慈法王、第五世达赖喇嘛和第四世、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等历代高僧大德的爱国爱教传统。
通过一系列爱国主义教育宣传工作,现如今管委会下辖的几座僧舍都挂上了五星红旗,僧舍内贴上了中央领导人画像,寺庙僧人对藏传佛教教规教义有了正确的理解,“爱国爱教、遵规守法、民族团结、维护稳定”成了寺庙中每一位僧人的共识。布达说:“现在,僧尼们都在一门心思潜心修行,一心一意跟党走。”
在布达的带领下,在香托寺管委会全体干部和寺庙僧尼的一致努力下,先后获得县级和谐模范寺庙6次、市级和谐模范寺庙5次、自治区级和谐模范寺庙1次。寺庙和管委会获得了荣誉,布达却病倒了——由于常年奔波在高海拔地区,加上长期的高强度工作,加上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和胆结石等疾病,他的身体状况欠佳。他时常半夜在病痛中惊醒,并无法入睡,即使这样,他也不忘工作,经常凌晨四点就起床,去寺庙各处转转,查找有没有什么异常情况。
在驻寺期间,布达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调节矛盾纠纷7起;虫草纠纷9起;草场纠纷2起,调解成功率达93%以上,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2014年5月,因生达乡郭堆村与郭美村发生虫草纠纷,布达得知消息后,主动请缨带领管委会民警到乡政府开展现场调解,为村民做思想工作,避免了事态进一步扩大。
重视方法,引导寺庙创模范
针对僧人家庭在僧人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结合香托寺管委会3年多的工作经验,布达将僧人家属作为团结争取对象,4年来多次邀请僧人家属参加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奖励资金发放会、爱国主义教育会、政策宣讲会等活动,尤其是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奖励资金发放会上,向获奖僧尼发放奖励资金,向僧人家属发放宣传资料,宣讲党的惠僧利寺政策,取得了僧人家庭对驻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他多次组织全体僧尼及其父母,在寺管会驻地举行升国旗、唱国歌活动,在仪式上,他向上百名僧人及其家属讲解西藏发展的伟大历程,号召寺庙僧人和家属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爱国守法,崇尚和谐。
布达还给自己定下了一个规矩:每年要到每名僧人家中走访两次。每次家访,他都自掏腰包,购买水果、大茶、清油等慰问品带到僧人家中,交谈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他这样的走访中,经常会发现一些帮扶对象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每次他都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帮着解决。2012年4月,仁达村一户村民因为财产分割不均,导致一方想不通,产生轻生念头。一听说情况,布达及时赶到这户村民家中进行调解,做思想工作,并从工资中捐助3000元钱平衡关系,及时化解了危机。
千言万语不如实干。2014年7月,他到一个僧人家中访问,看到屋里躺着一位80岁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又从自己工资中向这位老人捐助了1000元钱,平时也定期为他送去酥油、糌粑等生活物资。同年8月,他组织管委会干部及仁达村村民维护村组公路,为村里争取建设项目积极奔走,进一步改善了当地群众出行条件。
2005年至今,布达因工作表现突出,先后多次被上级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被评为自治区级和地区级维护稳定先进个人,2013年自治区级优秀驻寺干部、2014年地区级驻村优秀先进个人、2015年市级优秀驻寺干部等多个奖项,对于领导的信任和大家的高度评价,他只是说:“把生活中的激情带到工作中,工作在心中,心中有工作,只有这样才对得起共产党员的称号”。一直以来,布达用他的一言一行真正践行了一名驻寺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坚定承诺,成为香托寺和谐稳定的基石。
记者手记:
爱国守法是稳定之基
西藏有藏传佛教寺庙1700多座、僧尼4.6万人,信教群众200多万人,可以说,寺庙是基本的社会细胞和社会单元。驻寺干部布达通过把僧尼作为亲人和朋友,在寺庙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务服务全覆盖;推进寺庙“九有”、“六个一”、“一覆盖”、“一创建”、“一教育”、“一工程”、“一服务”等利寺惠僧措施,加强寺庙的爱国守法管理和教育,使今天的香托寺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
“爱国守法”是每个公民都应当履行的第一道德责任,特别是寺庙僧人,“爱国守法”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藏传佛教历代高僧大德有着爱国的传统。他们抵御外来侵略,维护国家主权;他们反对分裂,捍卫祖国领土完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藏传佛教的众多活佛和高僧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他们爱国爱教,积极配合政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从法律层面来讲,在我国的《宪法》中规定了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国家必须保障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与此相对应的是,公民在享受以上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首先是热爱自己的国家。爱国的主要表现就是不做危害国家利益的事,不损害国家的荣誉,不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不参与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活动。作为一个中国公民,首先要爱国守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远离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国家尽了公民的义务才有资格要求相应的权利。